

阿里地区应急配备物资建议中心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总承揽(三次)(投标项目编号:阿里地区应急配备物资建议中心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总承揽(三次)全一标段
阿里地区应急配备物资建议中心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总承揽(三次)全一标段:
中标人:江西建工榜首修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学修建规划规划研讨总院有限公司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五条的规则,榜首中标提名人与第二中标提名人均不符合中标条件,投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提名人名单排序顺次确认第三中标提名人为中标人。
3、投诉途径:本项目中标提名人公示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第六十条规则,相关投标人对本成果公告有贰言的,应当在收到核对成果奉告函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交书面投诉,并供给充沛有用根据资料,逾期未提出贰言的,视为认可本成果公告。
(2)投诉资料要求:投诉书需载明投诉人根底信息、被投诉人称号、投诉事项及现实根据、建议及恳求、有用头绪和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诉人公章,不然视为无效投诉。
地址: 西藏自治区市堆龙德庆区香格里拉大路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1栋179号
保护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通讯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自治区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